各党总支、党支部,各部门:
根据学院党委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安排,现就参加学院党委读书班有关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4 月 9 日(星期四)至 10 日(星期五)
二、主要安排
(一)读书班开班式
时间:4 月 9 日上午 8 :30 ,提前 10 分钟入场。
地点:学术报告厅
参加人员:学院党委班子成员;二级巡视员;部门正副职。
(二)赴莆田木兰溪防洪工程开展现场教学
时间:4 月 9 日上午 9:00 出发
地点:莆田木兰溪防洪工程
参加人员:学院党委班子成员;二级巡视员;正处长级领导干部;部门负责人。
其他事项:参加人员在行政楼后集中乘坐大巴,于 9:00 出发,下午返回。
(三)集中学习
时间:4 月 10 日上午 9:00 ,提前 10 分钟入场。
地点:学术报告厅
参加人员:学院党委班子成员;二级巡视员;部门正副职。
其他事项:请自行携带《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》,现场发放《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》。
( 四)开展交流研讨
时间:4 月 10 日下午 3 :00 ,提前 10 分钟入场。
地点:学术报告厅
参加人员:学院党委班子成员;二级巡视员;部门正副职。
(4 月 2 日上午 10:10 ,学院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赴福建人民艺术剧院观看情景党课《人民公仆谷文昌》)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参加活动人员统一着春秋执勤服、佩戴党员徽章,按照“ 五要五不准” 的要求,严格遵守会场纪律。
(二)参加活动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,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,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。
附件:《福建警察学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安排表》
宣传部
2026 年 4 月 3日